中设咨询: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07 19:10:03
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5-021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3 月 6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6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华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彭勇、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阿克陶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被告)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富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姓名或名称: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被告)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孔卫钢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姓名或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第三被告)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阿力甫·库尔班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姓名或名称:克州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四被告)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明来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6 年,第三被告为响应新疆交通运输厅任务部署,委托第四被告作为本
项目的投、融资主体。根据当时的政策调整,地方项目由各地方的县级交投公 司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故在第二被告发起设立第一被告后,由第一被告与重庆
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注销,其债
权债务由本案原告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整体继受)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签订了《阿克陶县巴仁乡至克孜勒陶乡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 设计(初步设计)工程项目合同》,委托原告新疆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 研究、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巴仁乡至克孜勒陶乡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初步设计);里程:道路长约 130km、桥梁长约 10,408m、隧道长约 6185m; 本工程勘察设计费合计暂定人民币 64,207,759 元,实际设计费总额按实测里 程计算;费用支付:采取筹融资方式由项目承建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阿克 陶县建设项目承建方按项目融资方开工后支付,第一个月支付至合同额度的 20%,第二个月支付至合同额度的 50%,第三个月支付至合同额度的 85%,剩 余金额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全部支付。
2017 年 5 月至 6 月间,克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
局陆续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出具相应批复文件,截至 2017 年 9 月 10 日,原告
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该项目的可研、勘察和初步设计文件,且施工单位已进
场并完成了部分施工作业。2017 年 9 月底,PPP 项目因政策原因暂缓实施,该
项目也因此搁浅停滞。
截至目前,被告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项,原告虽多次催要,但被告仍拒绝 给付,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
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在 2025
年 1 月 15 日作出的(2024)新 3022 民初 1087 号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公司全
部诉讼请求。目前,公司已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 相关规定,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民法院 2025 年 1 月 15
日(2024)新 3022 民初 1087 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
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及邮寄送达费。
(五)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立案通知,公司与被上诉人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等合同纠
纷上诉案【(2025)新 30 民终 83 号】,经立案庭审查后已经立案,将等待审判
庭庭长确认并接收案件。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正常开展,预 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依法主张和维护公司 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项目未确认收入,对公司本期财务或期后财务方 面不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立案通知》;
(二)《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电子诉讼平台案件查询结果》。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