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10 19:23: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股份”或“上市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至正股份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确认函》、访谈记录与相关承诺及说明等文件,在前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确认函》、访谈记录与相关承诺及说明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相关自然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至正股份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的停牌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交易对方参与项目筹划、讨论、实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员;
5、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7、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完整性及其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关于买卖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前述纳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主体于自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 累计买 累计卖 截止 2025 年
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期间 入(股) 出(股) 2 月 28 日结
余股数(股)
上市公司副总 2024.4.18 700 -
1 张志勇 裁张斌的父亲 0
2024.5.30-2024.6.4 - 31,000
2024.8.30-2024.9.10 - 220,000
交易对方海南 2024.9.27 20,300 10,000
2 林仁颢 博林京融创业 2024.10.8-2024.10.10 - 409,400 225,700
投资有限公司
的董事、经理 2024.10.30-2024.10.31 32,600 -
2024.11.4 - 7,800
序 累计买 累计卖 截止 2025 年
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期间 入(股) 出(股) 2 月 28 日结
余股数(股)
2024.9.25 3,200 -
3 张燕 交易对方 5,200
2024.9.27 - 8,000
2024.8.14 16,000 -
交易对方张燕 2024.10.8 2,700 62,700
4 王四海 的配偶 310,400
2024.10.31 - 15,500
2024.11.4 - 32,400
交易对方张燕 2024.7.25-2024.8.2 4,900 -
5 王圣棋 的儿子 3,700
2024.9.30 - 3,700
交易对方通富 2024.4.10-2024.7.4 115,100 100
6 石磊 微电子股份有 0
限公司的董事 2024.8.30-2024.9.25 - 185,000
长、总裁
2024.5.17 9,400 -
7 伍杰 交易对方 0
2024.5.21 - 9,400
交易对方伍杰 2024.10.30-2024.10.31 100 100
控制的公司深
8 陈诗晓 圳前海鑫天瑜 2024.11.13 500 - 0
资本管理有限 2024.12.12 - 500
公司的财务
交易对方南宁 2024.12.17 1,500 -
市先进半导体
9 温志宏 科技有限公司 0
财务负责人王 2024.12.19 - 1,500
婻的配偶
众华会计师事 2024.7.22 100 -
10 罗爽 务所(特殊普 0
通合伙)员工 2024.7.23 - 100
(一)关于张志勇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张志勇系上市公司副总裁张斌的父亲,张志勇在2024年3-4月、张斌入职至正股份前存在买入至正股份股票的情况;2024年5月张斌入职至正股份后,张志勇累计卖出了31,000股至正股份股票。
张志勇就其本人前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本人上述买卖至正股份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至正股份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
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至正股份股票交易的情形。
2、除公开披露文件外,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至正股份股票的建议。
3、若上述买卖至正股份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至正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至正股份。
4、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至正股份股票。”
张斌就其直系亲属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本人未向张志勇透露至正股份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张志勇做出买卖至正股份股票的指示。
2、张志勇上述买卖至正股份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系张志勇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至正股份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张志勇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至正股份本次重组事宜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未了解该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至正股份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买卖至正股份股票的情形。
4、本人及张志勇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至正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至正股份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至正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二)关于林仁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林仁颢系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