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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1 21:12:33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公司董事、总裁刘元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鸣林先生、李耀忠先生、孙积禄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每三年对与关联人签订的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一次审议和披露,公司本着实事求是、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 方拟签订 2025 年-2027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双方盖章生效。
1.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 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2.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3.宁夏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 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4.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5.宁夏宝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6.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 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7.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8.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9.宁夏华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10.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
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11.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租赁框架协议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刘元管、高建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
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刘元管、高建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 股为基数,其中,中小股东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598 元(含税),大股东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9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6,627,791.21 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不超过60,000万元,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及其他公益活动。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表决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真实、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请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度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债务偿还、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盈利和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元管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刘元管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建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陈兆元先生、高宇先生、李志斌先生、王敏先生、孔军峰先生、宋江学先生、杨兵先生、邵林先生、韩华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何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助理;弋朝山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王东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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