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4 17:45:53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 7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述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审议表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47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经营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
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为公司产品进入食品添加剂行业创造条 件,公司拟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需修改公司经 营地址为标准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章程原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 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一路桥泰街 5 号,邮编:523525”,修改后为“第五条 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 5 号,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常 路南一街 5 号,邮编:5235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4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红雨、邓舒怡
(三)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