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吉视传媒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志宏
公告时间:2025-03-14 22:22:02
吉视传媒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毛志宏
本人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人已于 2024 年 8 月 2 日起离任,现将 2024 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毛志宏,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吉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
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3.本人未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
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
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
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
发表意见,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董汝幸 11 0 11 0 0 否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
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出席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
建议,审议涉及公司聘任公司高管、选举董事等多个事项,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会 (共召开 4 委员会(共召开
董事 (共召开 8 次) (共召开 0 次) 次) (共召开4次) 5 次)
姓名 应出 实际 应出 应出 实际 实际
应出席 实际出 实际出 应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席次 出席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次数 次数
毛志宏 —— —— —— —— 3 3 3 3 4 4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
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我利用参加专业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
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
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
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预计与吉
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我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我认为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持续了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发布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和《吉视传媒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我认为,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认为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七)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历次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的选举及聘任议案。
(八)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事项。
(九)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拟不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人认为,公司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2024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任期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
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慎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同时,本人积极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推动公司决策水平的提升。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毛志宏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