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9 18:25:51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8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回购11,390,000股公 司股份并注销,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1,390,000股并完成注
销,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50,016,160.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采 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用资金视同公司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
一、审议程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188 号),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7,249,771.46 元,其中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78,487,036.01 元,分配 2023 年度普通股股利 0 元,2024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为 378,487,036.01 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187,948,064.78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566,435,100.79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
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 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 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
计算。” 公司以现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1,390,000股并完成注销,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50,016,160.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用资金视同公司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公司股本由842,271,055股减少到830,881,055
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上上年度即2022年度因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50,016,160.23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7,249,771.46 340,295,962.21 336,675,024.13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892,063,507.54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66,435,100.79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50,016,160.23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51,406,919.2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0,016,160.23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否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2-2024年)》等相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于
2024年9月30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390,00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842,271,055 股)的1.35%。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1,390,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842,271,055元变更为830,881,055元。
在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以及资金需求等要素以及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拟不再进行其他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
利。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增加投料、调整产能布局、对外投资等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