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9 19:59:39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25年3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推选董事杨世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世泽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世泽先生、徐颖先生(独立董事)、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杨世泽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张红梅女士(独立董事)、李宏伟先生、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张红梅女士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张红梅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方晓先生、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张红梅女士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徐颖先生(独立董事)、代五四先生、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徐颖先生任主任委员。
(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代五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该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李宏伟先生、黄琦先生、王敦福先生、刘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永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樊保龙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王敦福先生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该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财务总监聘任的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敦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该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钫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该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东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图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简历
杨世泽先生: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正高级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装备保障部副部长、火炸药专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杨世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科技委主任委员,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所长,江南化工董事长,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代五四先生: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正高级工程师,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庆华公司党委书记,辽宁华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代五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南化工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除任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李宏伟先生: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1991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历任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凯明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市场一部、市场开发部副经理。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贸易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等职务。
李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江南化工党委书记、董事、副总裁。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晓先生: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96
年 4 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业务经理,万宝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刚果(金)富利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刚果(金)科米卡矿业公司董事长,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信息资源部主任,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江南化工董事等职务。
方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南化工董事。除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颖先生: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二
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兼学位办副主任、土木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兼学位办主任、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挂职)、科研部副部长兼自然科学处处长、科研基地建设管理处处长、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书记。学术上先后兼任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爆破器材与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爆破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力学学会工程爆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工程爆破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爆破行业协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爆破行业协会爆炸加工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等。
徐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非煤露天矿山安全智能开采国家矿山安全监督局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爆炸能量利用与控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力学学会工程爆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工程爆破协会理事长、全国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安徽省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红梅女士:女,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
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司法鉴定人(司法会计鉴定)、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新疆国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神华中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甘泉堡神信物流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张红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顾问,江南化工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万青先生: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杭州师范大学助教、讲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万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