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19 20:25:22
江中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
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家担任召集人,全部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章卫东先生(召集人)、汪志刚先生、邢健先生调整为张岩先生(召集人)、梁波先生、邢健先生。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同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张岩先生、梁波先生、邓蓉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张岩为召集人。
截至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岩先生、梁波先生及董事邓蓉女士 3 名成员组成。
二、2024 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 次会议,审议10 项议案,听取10
项汇报,全体成员均以现场或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了会议;主要就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的汇报,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确认。
三、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供的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公司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汇报,实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发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我们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自我评价体系运行情况,不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风险梳理与评估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协调运作,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状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 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工作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我们对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行事前沟通、事中监控及事后核查,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阅。具体如下: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是一家专业审计机构,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合约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真实、完整和客观公正。
2、在年审工作开展的不同节点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就年审工作是否按计划启动、工作进展及主要节点完成情况、是否能够按照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等问题进行交流,对审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与会计师进行交流并审阅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我们对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沟通并发表意见,同意将经年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告提
交董事会审议。
3、审阅财务报告。主要审阅的财务报表包括《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经初步审计)及《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经审计)。
(五)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 年,审计委员会也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尽职尽责、客观、独立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开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推动公司持续经营、稳健发展。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