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0 21:02:5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结合市场信息,并为更好地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已连续 15 年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并为更好地适应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聘任期限为壹年,2024年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含税)。
三、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2024年审期间履职情况
毕马威华振根据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制订了关于本公司的审计工作计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针对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存货跌价准备、收入确认、商誉潜在减值风险等。
审计工作期间,毕马威华振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年审工作正式启动前,毕马威华振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与前任审计机构的交接情况、审计方案、审计风险及关注事项、以及独立性等其他事项进行了汇报;在年审工
作正式启动后至年审工作后期最终定稿前,毕马威华振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深入沟通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特别风险、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及其他事项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
(二)出具报告情况
毕马威华振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毕马威华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毕马威华振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