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1 18:36:2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信永中和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
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 人。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 年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十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
公司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
中和质量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组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
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对审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安排;事务所统一安排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执行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进行评价;对年度内已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风险检查;监控内外部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申报检查;其他监控活动。最近一次年度检查过程中,信永中和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八个组成要素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事务所选聘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2024年 10 月 8 日,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2027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印发的《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津国资〔2018〕21 号)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开展了2024-2027年度财务决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同时,为便于公司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的协同开展,提升工作效率,按照公司历年采取整合审计模式的惯例,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一同变更。
2.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2024 年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总结、2024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方案、2024 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工作安排、2024 年度整合审计方案等事项,并就 2024 年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3.2025年3月1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信永中和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责情况报告、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等事项,并对事务所2024年的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