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3-21 20:44:22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参与方案筹划人员限制在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会议除参会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同
时,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
内幕信息的泄露。
2、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公告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3、在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4、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
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
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