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精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菀洺)
公告时间:2025-03-24 19:12:07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菀洺,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诚实、勤勉、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菀洺女士,1973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原研究生院)教授、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特邀研究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社会经济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技术创新与战略管理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我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4 年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10 次,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情况 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事姓名
张菀洺 10 10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出席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我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 -
审计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积极进行沟通与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非常重视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部门的沟通,通过现场考察、线上会议、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持续、顺畅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深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充分发表了相关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审核,按照监管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公允性发表了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事项。
(二)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增补董事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增补尹雯女士为公司
董事。相关增补的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025 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独立客观决策,充分发表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菀洺
2025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