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赣粤高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荣)
公告时间:2025-03-24 19:35:09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荣)
2024 年度,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并在相关专业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经验。以下是我的具体情况:
邹荣,男,1964 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国执业律师。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法治战略研究院副教授,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市教委、徐汇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我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11 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9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我的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次数 次数
2 11 0 3 8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出席 缺席 出席 缺席 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9 0 4 0 4 0
报告期内,我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在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于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我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均出
席,并就《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 年度)》《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 年上半年)》及《关于续签<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重点围绕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等事项开展工作。在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 2 次公司股东大会,充分倾听中小
股东的意见建议,与参会的投资者就会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工作,
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深入了解了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方面的具体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进行了跟踪。同时,我密切关注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跟进媒体对公司的报道,确保对行业动态和公司外部环境的全面掌握。
此外,我通过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对公司经营动态的实时了解。基于这些信息,我结合自身的专业判断,提出了多项有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并给予了充分的支持。首先,管理层重视与我的工作对接,通过现场交流、电话联络和微信沟通等渠道,及时与我同步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和改革发展等相关工作动态。其次,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在涉及关联交易、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时,主动征求我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公司还积极安排我参加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以进一步提升我的履职能力。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包括《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签<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批准。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其表决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四份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确保这些文件及时对外披露。在提交至董事会之前,这些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并通过。针对四份定期报告,我均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增公告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发布了一次业绩快报和一次业绩预增公告。公司未发生任何业绩更正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流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未受侵害。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缪立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已向公司提出辞去财务总监一职的申请,其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内的任何职务。目前,缪立立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日常运作造成影响。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我将协助公司遵循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在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我对上述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经理
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十一)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我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
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我对公司一直以来给予我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