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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21:03:26

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0,400.00 元,扣除本次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324,234.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666,165.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10008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入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
1 风电高性能复合材料零部件 18,000.00 18,000.00 6,200.00
生产线扩建项目
2 轻量化复合材料部件生产线 12,300.00 12,300.00 4,300.00
扩建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6,000.00 6,000.00 2,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40,000.00 40,000.00 13,666.62
贷款
合 计 76,300.00 76,300.00 26,266.62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主体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具体类型、每次购买的产品的具体金额及期限、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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