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6 18:52: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对航天电子 2024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签订了 2024 年度《金融服务协
议》。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甲方: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内容
存款服务、授信服务、结算服务等。
3、交易金额及交易定价
(1)存款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的每日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70.00
亿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45%-2.025%。
(2)综合授信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7.40 亿元。乙
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范围为:2.00%-3.65%。
(3)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乙方免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额度峰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亿元。
4、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30 日前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本协议生效后,原《金融服务协议》不再执行。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自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来,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履行协议关于交易内容、交易限额、交易定价等相关约定,执行情况良好。截至 2024年末,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53.79 亿元,贷款余额为 34.21 亿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存贷款业务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有效防范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经营投资部/证券部等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财务部,财务部为风险处置办公室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同时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一)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财务公司业务范围规定的情形;
(二)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
规定的要求;
(三)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比例超过30%;
(六)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七)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八)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
的 10%;
(九)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十一)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定期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每半年出具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并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出具《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自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来,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履行协议关于交易内容、交易限额、交易定价等相关约定,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关于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凯 张大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