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7 18:16:3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四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四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未出现独立董事反对及弃权的情况。经审阅会议材料,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就有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所属单位拟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预计 2025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经审查:
1.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
2.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3.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利率等同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斌 卢万明 赵恩慧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