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20:34:57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5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2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4,5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首发承销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10.2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3.4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5 年 3 月 25 日(T-4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3.01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13.41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1.03元/股(不含 11.03 元/股)的配售对象予以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1.03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1,400 万股(不含 1,4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
为 11.03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4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 14:52:52:007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6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71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92,5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9,115,700 万股的 1.015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2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 10.27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9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2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7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5.00%。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25.0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0.2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3.3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3.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10.27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泰禾股份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截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3.01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T-4 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
具体情况如下:
T-4日股票 2023年扣 2023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非前EPS 非后EPS 盈率(倍) 盈率(倍)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2023年) (2023年)
002258.SZ 利尔化学 9.13 0.7544 0.7459 12.10 12.24
600486.SH 扬农化工 54.00 3.8482 3.7039 14.03 14.58
603585.SH 苏利股份 14.47 0.1092 0.1180 132.51 122.63
000553.SZ 安道麦A 6.13 -0.6893 -0.7947 -8.89 -7.71
002250.SZ 联化科技 7.07 -0.5105 -0.3882 -13.85 -18.21
平均值(剔除极值) 13.07 13.4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T-4 日)
注 1:2023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T-4 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因苏利股份、安道麦 A、联化科技 2023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为极端值,因此在计
算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非前后的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10.2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3.4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 2025 年 3 月 25 日(T-4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3.01
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13.41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①技术优势
A.依托核心技术,打造核心产品
技术创新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公司坚持“上马产品必须要有持续的技术优势”原则,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氨氧化、氯化、加氢等反应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托较强的工程化能力,实现全流程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将百菌清、嘧菌酯和 2,4-D 打造成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产品规模和质量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于核心技术,结合工艺创新,开发了附加值高、应用前景较好的中间体如四氯丙烯产品。在自主创新方面,公司开发了氨氧化、氯化、氟化和偶联等催化剂制备技术,成功开发了嘧菌酯的自主专利生产技术以及 2,4-D、苄草丹和野麦畏的清洁生产技术,自主创新成果逐渐沉淀转化为公司核心技术。在集成创新方面,公司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开发了 COS 连续化生产技术,该技术安全、环保优势明显。
通过自主和集成创新,公司不断延伸产品链,将现有的中间体四氯丙烯产品进一步延伸至制冷剂领域,COS 如经进一步提纯,可用于集成电路相关领域。
B.新农药创制效果初现
新农药创制是公司的战略业务之一。公司引进国内知名学科带头人,组建专业队伍,成立新药创制部,并配有功能齐全的合成实验室、先进设备、专业化生物测定平台以及完善的杀虫、杀菌和除草的筛选体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