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6:37:53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
长是蓉珠、董事郝小毅、独立董事宋冰心、陈来鹏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陆鹏、独立董事张方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4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82,075,851.64 元。
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6,591,9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7,757.93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独立董事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汇报。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文凯、张方华、宋冰心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均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拟订了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 6.00 万元人民币(税前)。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
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
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行业薪资水平,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标准;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发挥其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陆鹏先生、郝小毅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三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