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600997_开滦股份_2024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9:14:46
公司代码:600997 公司简称:开滦股份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一)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5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7.94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法律事务、风险管理、内部监督、信息与沟通、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生产管理、安健环管理、薪酬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财务报告管理、担保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产业政策风险、环保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合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
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内部控制标准文件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或导致财务 大于等于报告年度净资 小于报告年度净资产的 小于报告年度净资产的
报表出现潜在错 产的 0.5% 0.5%,大于等于净资产的 0.1%
报 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发生的可能性 可能出现相应内控缺陷的迹象(以下任一情况)
重大缺陷 大于微小 及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大于微小 及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微小 或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迹象。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的财务损失 大于等于报告年度净资 小于报告年度净资产的 小于报告年度净资产的
产的 0.5% 0.5%,大于等于净资产的 0.1%
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发生的可能性 对工作效率效果、控制目标影响程度
重大缺陷 大于微小 及 缺陷发生后会对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对控制目标产生严重影响。
重要缺陷 大于微小 及 缺陷发生后会对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对控制目标产生显著影响。
一般缺陷 微小 或 缺陷发生后对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对控制目标影响程度较小。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坚持各单位自我评价和公司检查评价的双重评价督导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得到合理完善,同时举一反三推进管理提升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管控现状,围绕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信息收集和内部控制体系更新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内控机制,确保公司内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和有效执行。有针对性地细化内控标准和防范措施,强化了内控有效性的检查督导,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持续有效运行。2025 年,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体系信息化、平台化管理,进一步优化管控措施,强化内控执行和检查督导,做好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着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内部控制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三)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彭余生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