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肉业:光明肉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3:28:37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2010 年成为
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6 日召开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光明肉业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拟选聘工作的议案》,建议重新选聘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并履行相关选聘流程。
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258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98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60 万元。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了沟通,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公司整体情况及总体审计策略等相关事项。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结果的汇报,包括质量控制、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总体结论等相关事项。
(五)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对立信勤勉尽责的监督职责,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流程,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控执行,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能,对立信的资质、执业能力、年审工作等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在年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完成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