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达清)
公告时间:2025-04-01 17:41:37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达清)
本人作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情况,按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傅达清: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法学硕士学位。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至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的全部9次董事会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召开的全部7次董事会会议及5次独立董事会议。在参与各项会议时,基于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深入了解和法律风险的敏锐判断,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9次会议;作为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部3次会议。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从合规性角度对公司财务审计流程、审计报告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在提名委员会会议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对董事、高管提名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把关,确保提名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对各次会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持续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充分运用法律思维审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媒体相关报道对公司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评估潜在法律影响。认真听取并审议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从法律合规角度对年报进行细致审核,严格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2024年12月,前往公司所属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实地考察调研,运用专业技能深入了解子公司运营中的法律合规情况,
公司提前提供资料并及时沟通,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为本人充分履行法律专业审查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对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阅。从法律程序和实体规范两方面,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确认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严格依法回避,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确定,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从法律层面保障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能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担保逾期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往来,不存在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密切关注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过程,从法律合规角度审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程序。确认决策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治理规则,确保聘任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合法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发生违背其所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内幕交易防控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目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以防范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内控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还聘请了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七)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工作程序规范。
(八)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的年度分红预案、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重大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公司董事长及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等相
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核,并相应发表了有关的独立董事意见。
(九)其他方面工作
1.在公司2024年年报准备工作及2024年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期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了专业意见,确保公司有关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议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法律分析和风险评估,独立、公正、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达清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