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1 17:58:5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0.9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
户共计 70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126.0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42.0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7 日、2025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
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及审后沟通,审前对 2024 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后对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以现场组织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