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朔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2 15:47:42
证券代码:301275 证券简称:汉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2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7.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1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810.2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9.7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266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1 门店数字化解决方案产业化 53,961.61 53,961.61 46,734.04
项目
2 AIoT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29,216.83 29,216.83 25,303.55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30,312.13
合计 118,178.44 118,178.44 102,349.72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
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亦存在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审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