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朔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02 15:47:4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810.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9.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26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金投资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1 门店数字化解决方案产业化项 53,961.61 53,961.61 46,734.04
目
2 AIoT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 29,216.83 29,216.83 25,303.55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30,312.13
合计 118,178.44 118,178.44 102,349.72
三、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军锋 任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