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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中国卫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4-02 19:11:0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国卫通
股票代码: 601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6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比例及合计控制股权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卫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卫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卫通、上市公
司、公司 指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本期可交换债券 指 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及合计控制的上市公司
股份比例下降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法定代表人 陈鸣波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4071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火箭武器
系统、精确制导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行器、航天
运输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地效飞行器系
统、无人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试
验、生产销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
宇航产品出口、商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
营服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国务院授权
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航天工程和技
术的研究、试验、技术咨询与推广应用服务;各类
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地
理信息测绘技术及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电器机
械、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
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化学原料、化学制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料研发及应用;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
贸易及投资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10-6876747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或发起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或发起人如下表所示:
股东/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0,000 万元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境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常住地 外居留权
董事长、党组 男 中国 北京 否
1 陈鸣波 书记
2 张忠阳 董事、党组副 男 中国 北京 否
书记、总经理
董事、党组副
3 庞锦 书记 男 中国 北京 否
4 文利民 专职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5 李玉海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6 张雯 外部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股权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比 84.27%(其中中国航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2.77%,航天科技集团-中
司(中国卫通, 金公司-24 航天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
1 11.95%,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4.77%,中国
601698.SH) 空间技术研究院 4.77%),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
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均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国有经营单位。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其所持中国卫通部
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为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7 年 8 月 29 日止。因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
持有及合计控制的中国卫通股份数量被动减少、直接持股及合计控制股权比例下降。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中国卫
通股份的计划。若增持或减持中国卫通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完成发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61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标的股票为航天科技集团所持有的部分中国卫通 A 股股票,债券简称为“24 航天 EB”,债券代码为“137190”。
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到期日
止,即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7 年 8 月 29 日止。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中国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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