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3 17:17:4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杭州柯林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杭州柯林签订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2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杭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州柯林的经营情况,对杭州柯
林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4年度杭州柯林在持续督导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 2024年度杭州柯林在持续督导
5 现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导杭州柯林及其董事、监事、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杭州柯林依照相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
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保荐机构督导杭州柯林建立健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杭州柯林严格执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 保荐机构对杭州柯林的信息披
10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息披露义务后 5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情况。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4年度,杭州柯林及其控股
11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4年度,杭州柯林及相关当
12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事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况。
易所报告。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 2024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13 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与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所报告的情况。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14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2024年度,保荐机构未发现杭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州柯林存在前述情况。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
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15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及保荐代
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
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2024年度,保荐机构未发现需
16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 要对杭州柯林进行专项现场检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查的情形。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
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 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杭州柯林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所处智能电网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该领域技术综合性强,产品及技术的研发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征。随着智能电网领域中电力物联网各项新兴技术的深入发展,公司必须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将前沿技术与公司现有技术、产品有效结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技术投入、增加研发项目储备,则可能无法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并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从而给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与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引进或者培养符合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或者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泄密的可能或者核心技术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
(二)经营风险
1、新客户、新市场开拓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新型钙钛矿光伏及储能系统业务,并持续积极开拓下游市场,在前期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和内部评估。未来,若公司的市场拓展策略、营销服务、产品质量、研发能力等无法完全适应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未能在目标领域积累起良好的品牌口碑及丰富的技术储备将可能无法满足新客户、新产品的产品开发要求,无法及时响应客户产品升级迭代的趋势,则公司将面临新客户市场开拓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张、技术迭代的加快以及下游市场对于高效产品的需求增加,钙钛矿光伏行业也将吸引了更多的新参与者进入,市场竞争可能逐步加剧。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在产品、技术研发、品牌声誉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或不能持续提高研发设计能力、市场开拓水平和生产能力,则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进而对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3、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