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浙江医药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9 17:27:38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李男行先生《关于提议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男行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男行先生
2、提议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含),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资金的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李男行先生与李春波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由李春波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0.00%股权转让给李男行先生。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变,李男行先生通过新昌县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
制公司 21.65%股份,并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
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除上述事项外,提议人李男行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男行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李男行先生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