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邸新宁)
公告时间:2025-04-11 19:25:35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邸新宁)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并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本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建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1月至11月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邸新宁,男,汉族,1958年生,河北籍,中共党员,采矿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1年被中国有色金属协会评为“中国有色行业设计大师”。自2020年8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 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参加董 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邸新宁 7 7 6 0 0 4
(二)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独董席位/专门委员会成 黄大泽
员席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3 召集人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3/3 委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4 委员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任职期内应参加的次数 任职期内实际参加的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5 5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结合市场行情信息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持续强化与其他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等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运营和规范运作等工作汇报,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审阅董事会工作报告、会议相关材料等形式,深入洞察公司战略发展及生产经营状况。凭借独立、审慎、科学的判断态度以及深厚的专业知识与经验,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始终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置于重要位置,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动态、发展规划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等关键信息,并就相关议题充分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公司为独立董事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提供了详实的资料与信息支持,确保其能够基于充分的依据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其充分发挥监督与指导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高管提名、高管薪酬设置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未受损害。
(二)公司相关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任职期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
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严格遵照承诺履行职责,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
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所披露的报酬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且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任职期内,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等部门规定的最长年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