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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金健米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14 17:05:00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金健米业 股票代码:600127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目 录

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4
三、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
议案 2: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 7
议案 3: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 17
议案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22
议案 5: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凌志雄、胡君、周志方
分别述职) ...... 25
议案 6: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6
议案 7: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3
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34
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银行授信及借款规模的议案 .. 35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大会设会务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会务组组长,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着正装出席,会议期间请保持会场纪律、严肃对待每一项议题。
三、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确认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现场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完成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统一将表决单投递至投票箱内。
八、会议表决计票工作由会议推选的股东代表担任;监票工作由监事和见证律师担任。
九、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 14:00
现场会议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读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情况
三、审议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5、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凌志雄、胡君、周志方分别述职);
6、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银行授信及借款规模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发言、讨论
五、投票表决
1、宣读大会表决方法
2、举手表决通过监票、计票人员名单
3、股东填写表决单并投票表决
4、监票、计票人员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六、现场会议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监票人宣布合并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
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编制和披露,且已经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全文》已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7.7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6.67亿元。2024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46.2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2.88 万元。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议案 2:
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最高目标,以《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为根本遵循,始终坚持从顶层推动、从战略层面去谋划解决掣肘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深层次问题,始终突出科学决策、规范决策、高效决策,始终维护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工作体系有效性,有效识别研判、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定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地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 2024 年度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报告
期内,因工作调整原因,苏臻先生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辞去公司董
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李子清先生、杨乾诚先生于2024 年12月5 日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
员等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层结构,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024 年 12 月 6 日、12 月 16 日、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同意增补帅富成先生、邹癸森先生、黄亚先生、龙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进行了调整。
(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9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57
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银行借款、对外担保、与控
股股东实施资产置换、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公司章程修订、内控制度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投资和召开股东大会等重要事项。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8 次,其中年度股东
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7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6 项议案,内容
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银行借款、对外担保、公司章程修订、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延期、与控股股东实施资产置换、增补董事、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提供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为股东提供便利并及时公开披露。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投资者可与公司管理层面对面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和诉求。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认真研究、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通过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履职平台履行法定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主体的影响,并就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均遵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积极关注颁布的新法新规,及时参与监管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熟悉了解法规新旧变动情况,严格完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任务;同时,为增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董事会秘书处及时跟进最新法律法规
和监管政策调整情况,将相关内容以图文解读、案例分析等形式汇编成册,以每月一期的频率报送给公司董监高审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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