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思特: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7:11:52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5-023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 3.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追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及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在原有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追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
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流动性好、风险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亦存在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原有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追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英思特本次追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