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20:30:41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机床 公告编号:2025-19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通知,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印发之日起开始执
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