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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晓生)

公告时间:2025-04-14 20:44:20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谭晓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勤勉负责、谨慎、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积极讨论并结合自己对安全行业的理解和趋势的把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持续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谭晓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裁、首席安全官;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菁云慧(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数安行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
任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清创领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
北京景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赛博英杰(珠海市横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2 月至今任赛博英豪(珠海市横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华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
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赛博英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 年 5 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
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后继续
关注议案实施情况,会议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
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出席 次数 现次数 次数 现次数 次数 现次数 次数 现次数
情况 5 5 2 2 2 2 1 1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就员工持股计划、董监高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与公司总经理、研发及市场业务负责人等就安全业务的发展进行现场讨论,利用自身对安全行业的知识和经验,给出发展建议。参与决策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有效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报表等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续聘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做出决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5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安全业务的发展,加强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新规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晓生
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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