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工商银行H股公告(更改在香港代表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
公告时间:2025-04-15 17: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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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98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20
更 改 在 香 港 代 表 接 受 送 达
法 律 程 序 文 件 的 代 理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宣布,由2025年4月15日起,刘刚先生接替徐克恩先生获委任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规定,代表本行在香港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授权代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5年4月15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廖林先生、刘珺先生和王景武先生;非执行董事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董阳先生和锺蔓桃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赫伯特 沃特先生、莫里 洪恩先生、陈关亭先生和李伟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