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评估及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5 18:49:3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
评估及专项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独立性。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各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保持了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