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至正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21:03:38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上会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业绩承诺期满的资产减值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上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以及具体审计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5 年 4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结果沟通会,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上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