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杰)-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16 18:42:44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务实、诚信负责地履行职责。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孙杰:博士学历,副教授。历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教师。现任教于新疆财经大学,任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向公司提交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任职独立性
要求。同时,本人自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会议情况 实际出席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 11 11 0 0
股东大会 3 3 0 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做好会议准备。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就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研究。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就公司 2024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调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考核兑现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会,对 4 项
重要事项进行认真研讨,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通过召开沟通会的方式,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方案,听取会计师关于重点关注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回复中小股东平台提问。
(六)工作考察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部审计机构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向本人发送《月度行业分析报告》《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等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行业政策、及时掌握公司运行情况,获取大量可作为独立判断的资料信息。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及时准确传递会议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忠实勤勉,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2024 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议案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公司实施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071,692,68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7,923,172.25 元。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公司实际运营资金需求,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主动学习、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杰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