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阳)
公告时间:2025-04-17 17:21:43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
本人经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天诚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辛阳,博士,教授博导。1999年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电路与系统专业,2002年硕士毕业于山东大学信号与信息系统专业,2005年博士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2005年9月至今,历任北京邮电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2年任灾备与数据安全中心主任,灾备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2020年3月至今,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17)独立董事。2023年5月12日起担任飞天诚信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加。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的实际薪酬水平以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以及审查同意公司聘请皮晓西为公司副总经理;参加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3年度、2024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及审查了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以及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以下问题: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4 年公司在各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查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其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查了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同意聘任。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审查了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中非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同意上述薪酬方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今后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辛阳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