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永伟)
公告时间:2025-04-17 18:38:3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永伟)
本人作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法律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刘永伟先生,1964 年出生,安徽怀远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现为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为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博士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
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公司
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本人在每次召开董事
会会议前,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议案和相关资料认真研读,主动了解公司相
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审慎行
使表决权,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数 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4 4 0 0 0 0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会议类型 2024 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2 2
3、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出席情况(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出席会议次数/应参加的会议次数 出席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0 100%
提名委员会 1/1 100%
4、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出席次数 应参加的独董专门会议次数 出席率
1 1 100%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微信、电话、网络/现场会议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日常运营及财务状况,对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意见,并借助参加现场会议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内部治理、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影响等信息,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法律类专家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充分发挥法律领域专长,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结合
本人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制度修订、合法性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认真、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规范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联系方式
liuyongwei611@126.com
202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