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8: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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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4 年度,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发挥了监督及决策支持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龙平先生、曾国安先生、罗茁先生、沈水宝先生。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委员由董事罗茁先生变更为董事沈水宝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现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独立董事曾国安先生与董事沈水宝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龙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的简要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议案 1: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4/24 委员会 2024 年第 议案 2: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次会议 议案 3: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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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 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 8: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2024/8/21 委员会 2024 年第 议案
二次会议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10/25 委员会 2024 年第 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三次会议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增资后新增
2024/12/5 委员会 2024 年第 关联方及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四次会议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组织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事务所工作开展情况,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与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在 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检查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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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审查公司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委员会在听取外部审计机构汇报后,与管理层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和重点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从专业性角度出发,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与会计准则的符合性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变更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三)监督指导内审部门履行职责
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审部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监督公司内审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针对国家审计整改、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检查、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等关键事项,积极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审计及相关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审部门完成审计项目共 17 项,涉及
采购与付款、建设与验收、生产经营、内控制度建设、预算管理、工程项目管理、OA 系统管理、用印管理等各个方面,查明了多处缺失和不完整项,并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严格整改。
委员会强调,公司应加强投资项目审计问题的归纳分析,强化共性问题的防范措施,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公司发展动能,加强内控及合规培训和考核力度,做好动态管理。
(四)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公司完成了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汇报,审核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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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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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