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娱数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平波(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17 21:00:56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平波(离任)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曾作为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任职期间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吕平波:笔名水皮,男,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苏州文科状元,考入复旦大学新闻系,1986 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硕士学位。1989 年参与创办号称中国财经报纸“黄埔军校”之中华工商时报,历任企业部主任、副总编辑,2007 年 4 月主导华夏时报财经方向改版,刷新财经媒体订阅率纪录,担任华夏时报社长总编辑长达 15 年,其后创办沃伦财经新媒体平台,曾获“京城十三新锐”及“新周刊电视评论五虎将”称号,兼任央视财经评论员。创办“水皮杂谈”专栏及视频节目“ESG 会客厅”,全网粉丝超过 1000万,著有“猴市”等系列著作十三部。
报告期内,吕平波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2024 年 5 月 7 日主动辞任公司独立董
事,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
席 3 次会议,缺席 1 次会议,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18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在会议当中,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对于股东大
会的资料,本人均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如有疑问便会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二)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份额
2024 年 1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聚为数字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将其在大连天娱数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天娱合伙”)持有的 75%合伙份额(对应出资额 1,800 万)以 1,896 万元的
价格全部转让给重庆聚智诚数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原天娱合伙的核心资产山西聚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聚为”),为山西聚为的控股股东,山西聚为仍在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充实营运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政策变更
2024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调研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还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现场工作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解和调查,对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一)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二)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调研,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三)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工作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其中涉及到的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努力提升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吕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