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综艺股份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1:34:52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胡杰担任,成员为昝圣达、王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五)2024 年 10 月 6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进行了多次讨论与沟通,跟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要环节,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核和评估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情况,确保内部审计有效覆盖公司运营环节,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了评估工作,经评估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及其他方式协调管理层、内审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审计工作高效展开,按时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胡杰、昝圣达、王伟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