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1:42:34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5-011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科高新”)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二、章节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 股东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新增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16 第一节 董事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17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18 新增 第三节 独立董事
19 新增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21 第七章 监事会 删除
22 第一节 监事 删除
23 第二节 监事会 删除
24 第八章 党委工作 第七章 党委工作
2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9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0 第一节 通知 第一节 通知
31 第二节 公告 第二节 公告
32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
和清算 清算
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6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十二章 附 则
四、条款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 第一条 为维护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1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八条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
表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3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设立中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
共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员 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设立
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委发挥 中共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开展党的活动,
保落实。公司党委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4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5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6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监。 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7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的除外。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