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沈志峰
公告时间:2025-04-21 18:25:50
(沈志峰)
本人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就任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现就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沈志峰,男,1976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过自查,我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我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就任,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我就任后,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我对提交公
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我进行了解,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我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缺席 本年度应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参与次数 会的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沈志峰 2 2 2 0 0 否 3 3
注:(我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审议我为公司独立董事议案的股东大会,就履职能力、专业能力等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我就任后,作为公司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召开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会议召开时,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 专门会议
姓名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沈志峰 2 2 0 0 0 0 2 2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就任后,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 7 月 16 日就任后,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
10 天。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我到公司南繁基地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南繁基地的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公司南繁工作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保证我有效行使职权。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对该议案审核后,我认为:
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我同意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农种业放弃万向财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该议案审核后,我认为:
本次德农种业放弃对财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出于综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集中力量发
展主业的考虑,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信息披露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忠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进展情况给予应有的关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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