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少明)
公告时间:2025-04-21 18:55:17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少明)
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黄山谷捷”)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经过法定程序,本人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 8 月至 1989 年 12 月任深圳建业石油产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1989 年 12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深圳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公司计财部部长。199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
历任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监事审计办公室、审计部
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历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办
公室、审计部总经理,管道气客户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
历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2024 年 7 月31 日起至今任黄山谷捷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共出席董事会会议 3 次,股东大会 1 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每次会议各项议案,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作出判断,对相关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事会次数 席董事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郭少明 3 0 3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勤勉履行职责。
3、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的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提升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建设执行情况。同时,公司支持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未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施加影响或压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事项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认真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 2024 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010005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稳步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财务报告的更新以及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
材料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工作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郭少明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