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0:37:43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核内容
1、《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04 月 18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日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9、《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04 月 24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日
3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08 月 27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第十二次会议 日 案》
4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1、《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日
注:以上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的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重大业务决策、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
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确保公司 2024 年各项业务合规有序开展。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报备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5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根据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规要求,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公司将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
会职权。监事会将配合公司做好取消监事会及后续交接工作。在内部监督机构完成调整前,监事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持续强化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履职监督,努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动态优化,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