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0:53:38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 号扬杰科技 5 号厂
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勤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02人,代表股份280,398,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58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260,769,2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286%;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96 人,代表股份 19,628,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03%。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396 人,代表股份 19,628,94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03%。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持
有人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9,878,5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7%;
反对 40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弃权 11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09,2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24%;反对 40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2.0465%;弃权 1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9,878,9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8%;
反对 40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8%;弃权 11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09,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44%;反对 40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2.0541%;弃权 1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9,874,5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2%;
反对 3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2%;弃权 17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05,2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320%;反对 3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1.7882%;弃权 17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828,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8%;
反对 4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5%;弃权 142,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059,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71%;反对 4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2.1789%;弃权 1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39%。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9,930,0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0%;
反对 34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8%;弃权 118,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60,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47%;反对 34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1.7821%;弃权 1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32%。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94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22%;
反对 50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85%;弃权 172,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948,2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22%;反对 50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85%;弃权1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93%。
关联股东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刘从宁先生、陈润生先生、徐小兵先生、范锋斌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260,769,271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797,5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8%;
反对 430,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7%;弃权 169,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028,3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01%;反对 430,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2.1954%;弃权 16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905,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2%;
反对 3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7%;弃权 1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36,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89%;反对 3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1.8957%;弃权 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时,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律师、唐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