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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0:58:51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37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1-7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37 号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为智能)《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慧为智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北证办发〔2025〕2 号)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慧为智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慧为智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37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慧为智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北证办发〔2025〕2 号)等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慧为智能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慧为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慧为智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殊普通合伙)
杨谦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丽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38 号文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60,000.00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00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共募集人民币
127,6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702,307.0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977,693.00 元。
截止 2022 年 11 月 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75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2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自本公司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1 月 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
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国信证券利
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
2,053,341.00 股,本公司新增发行股票 340,659.00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本次增发共募
集人民币 2,725,27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0,725.0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4,546.97 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上述超额配售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9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4,266,116.02 元,其中:公司于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4,819,373.23 元,2022 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7,193,828.51 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4,061,140.72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8,191,773.56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832,892.66 元,其中购
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17,247,435.84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585,456.82 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2022 年 12 月 13 日募集资金净额 112,452,239.97
减:(1)对募集项目的累计投入 94,266,116.02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4,819,373.23
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79,446,742.79
(2)银行手续费 27,850.44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191.91
加:(1)募集资金利息 988,915.69
(2)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692,895.3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9,832,892.66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17,247,435.84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585,456.82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北证办发〔2025〕2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珠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14 日与国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与国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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