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招商证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1 21:51: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锐德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4号)同意注册,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140,63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88.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9,237,7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762,252.99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出具《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 000017 号)对此予以确认。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结合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8,525.11 41,197.88
2 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 20,553.00 16,400.09
3 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综合楼建设项目 14,525.00 11,755.39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9,722.87
合计 113,603.11 99,076.23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同意调整“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以及建设周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变更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募集 累计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拟投入 额
金额
1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63,014.35 57,365.32 19,894.70
2 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 20,553.00 2,461.95 2,461.95
3 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综合楼建 14,525.00 11,755.39 10,873.57
设项目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募集 累计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拟投入 额
金额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9,722.87 29,810.61
合计 128,092.35 101,305.53 63,040.83
注: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多87.74万元,系实际投资金额为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合计数大于变更前合计数,系“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资金逐步投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述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需不断加大投入,对资金的需求量亦不断增加,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同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2 个月预计最高可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1,116 万元(按同期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10%测算),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关于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查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会议文件、审核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关于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文件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授权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本次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莎: 贾 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