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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22 16:08:23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友林路 55 号二楼报告厅
三、会议程序
(一)主持人宣读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人数,宣布股东大会召开。
(二)宣布股东大会议程并审议议案。
1.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11.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听取《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投票表决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计票
(五)宣读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工作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召开。
五、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3.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5.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7.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江航运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11)的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六、拟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在会议前于大会工作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工作人员,由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
七、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八、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现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议案一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24 年,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时,积极领会贯彻新“国九条”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聚焦主业,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 年是公司初登资本市场,开启新征程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公司董事会秉承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紧扣公司战略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勤勉履职、科学决策,带领全体船岸员工砥砺奋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 年度,公司集装箱总箱量为 239.34 万标准箱;营业收
入 59.70 亿元,同比增加 13.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1 亿元,
同比增加 37.45%,净资产收益率 12.24%。
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2024 年度董事会建设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重大事项;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职,不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能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构建良性互动机制,在资本市场传递企业价值。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议
并通过了 32 项议案(含通报议案),主要包括: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募集资金相关议案;财务决算、年度预算、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执行及预计情况等财务内控相关议案;选举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等董事、高管相关议案;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事务所聘请相关议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制度修订等其他重大议案。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及会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委员的专业优势,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充分讨论、分析与研究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4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预算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5 次。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职权范围分别对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预算与决算、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选举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目标与结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
了讨论与审议,充分发挥审核和把关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创造条件,组织独立董事进行国内网点工作调研,公司现场交流,三名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均超过十五日。独立董事以现场工作为抓手,加强与公司就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指导与建议。2024 年,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专门会议形式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
(五)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议案 11 项。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参与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有效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1.落实公司 2024 年度预算
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预算目标,2024 年度,公司实现集装箱总箱量 239.34万标准箱,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70 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 108.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1 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 167.32%。
2.续聘审计机构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继续承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其报酬。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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