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8:45:51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高环能下属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十方”)因业 务需要,拟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开展综合 授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4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 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新发生额度总计不超过人
民币 176,000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在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5597038924A
注册资本:2,5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业明
营业期限:2012年8月21日至2037年8月19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孙耿街道104国道小杜家村路东(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厂南侧三层办公楼)
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含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理;废油脂的销售;资源再利用设备、生物柴油、植物沥青、粗甘油、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工程技术的开发服务;垃圾渗滤液和沼液的处理;LNG液化天燃气项目的投资;LNG液化天然气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259.45 30,203.28
负债总额 27,570.11 26,683.91
净资产 3,689.34 3,519.37
项 目 2025 年 1 月-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54.15 9,375.01
营业利润 261.21 599.74
净利润 169.54 550.48
经查询,济南十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济南十方
贷款人:渤海银行
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用途:用于采购生物油、废弃油脂等材料,支付水电费、污水处理费等;
额度有效期:12个月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自本合同首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二)《最高额保证协议》
保证人:山高环能
债权人:渤海银行
担保方式: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此保证,作为被担保债务的担保。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以上合称“被担保债务”。被担保债务中本金金额不超过额度,但依据以上规定确定的其他金额不在此限。
保证期间: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自本合同首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本次交易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8,987.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95.26%;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5,7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5.04%;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7.79%。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54,467.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48.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